標題: | 「情」概念從孔孟到荀子的轉化 |
作者: | 陳昭瑛 |
關鍵字: | 儒學;美學;先秦儒學;先秦美學;情;Confucianism;Confucian aesthetics;Xunzi;Emotions |
公開日期: | 十二月-2005 |
出版社: | 法鼓人文社會學院 |
期刊: | 法鼓人文學報 |
期: | 2 |
頁數: | 25-39 |
摘要: | 不論在東方或西方的美學,「情」都是曘核心的概念。西方美學界定「美學」(aesthetics)是一門關於感性的鬮科。中國固無美學之名,但在對於文學藝術的反省,對自然、歷史、社會等等對象世界的感性把握方面,則有美學之實。情是美感經驗的主體基礎,是先秦美學研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概念。檢視先秦儒家美約中「情」概念的變化,可以發現荀子的思想突破,麗即到了荀子,「情」概念才開始取得美學的意義。在《論語》和「孟子」兩書,「情」概念皆指涉「誠實」、「實情」之意,如《論語.子路》中孔子答樊遲:「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」朱子釋「情」為「誠實」或語不太貼切,「用情」應該就是用心盡心之意。《論語.子張》中曾子曰:「如得其情,則哀矜而勿喜。」很明顯的,此處的「情」指「實情」。《孟子》中的「情」皆指「實情」,如「夫物之不齊,物之情也。」(〈滕文公〉)如「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」(〈離婁〉)如「乃若其情,則可以為善矣。」(〈告子〉) 荀子論情在兩個層次,一是人性論的層次,一是美學的層次。如「者,天之就也;情者,性之質也;欲者,情之應也。」(〈正名〉)此處論情屬於人性論的層次。「三年之喪,稱情而立文。」(〈禮論〉)則屬美學的層次,且「情」、「文」對舉更成為中國文學理論中有關「形式與內容」之論述的源頭。 |
URI: | http://172.27.2.131/handle/123456789/2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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